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黄河科技学院 发表于 2017-07-09 09:33

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业务处室: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关于举办2017年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选拔赛的通知(教高〔2017〕319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选拔时间 

 20164月至20176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赛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参赛团队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成立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具体推进。

组长:杨雪梅、李森

副组长:赵会利、杨保成、喻新安、王文亮、罗煜

成员:刘昱、陈元和、张洛明、李宏魁、卢文潮、董晓辉、孙同明、黄涛、张伟、张舰、王威、张永超、郑月、王建平、张光辉、王崇喜、白云庆、于舰、赵景昌、张仲良、苏春辉、付中承、曾秋菊、陈彬、孔令云、张丕万、李萍、董峰、张晓兵、陆竹棠、蒋华勤、李高申、崔安毅、路素青、王国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赵会利(兼)

成员:李高申、张晓兵、蒋华勤、路素青、陆竹棠、李海霞、王国彬、张红玉、岳佳坤、朱含、贺欢、梁坤伦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比赛形式

大赛分为学院初赛、网上报名、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1.初赛(4月20-531日)

由各个院系自行宣传动员、组织、遴选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复赛。

2.网上报名(4月20日-6月30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3.复赛(61-615日)

复赛形式:项目计划书+路演(评分细则见附件一),教务科研处、对外合作办公室、学生处、创业教研室对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项目进行评审、路演和选拔。

4.决赛(616-630日)

决赛形式:项目路演+答辩(评分细则见附件一),参赛队伍代表讲解创业项目计划PPT5分钟),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评委组提问、点评、打分(不超过5分钟)。

比赛成绩=项目路演成绩*40%+项目答辩成绩*60%

六、报名要求

单位

网上报名数量

推荐参加学校复赛项目数量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就业型创业组

小计

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就业型创业组

小计

信息工程学院

40

32

24

16

112

5

4

3

2

14

机械工程学院

40

32

24

16

112

5

4

3

2

14

建筑工程学院

40

32

24

16

112

5

4

3

2

14

医学院

40

32

24

16

112

5

4

3

2

14

商贸学院

40

32

24

16

112

5

4

3

2

14

外国语学院

32

24

16

16

88

4

3

2

2

11

国际学院

40

32

24

16

112

5

4

3

2

14

艺术设计学院

32

24

16

16

88

4

4

2

2

12

新闻传播学院

32

24

16

16

88

4

3

2

2

11

音乐学院

32

24

16

16

88

4

3

2

2

11

体育学院

32

24

16

16

88

4

3

2

2

11

交通学院

32

24

16

16

88

4

3

2

2

11

应用技术学院

32

24

16

16

88

4

3

2

2

11

合计

464

360

256

208

1288

58

46

32

26

162

备注:项目数量为参考,项目类型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1.校级比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

一等奖:学生团队2000元,指导老师2000 

二等奖:学生团队1000元,指导老师1000 

三等奖:学生团队500元,指导老师500

2.晋级省赛:学生团队5000元,指导老师5000

3.晋级国家总决赛

金奖: 学生团队50000元,指导老师50000元

银奖:学生团队20000元,指导老师20000元

铜奖:学生团队10000元,指导老师10000元

4.本次选拔赛依据学生项目网上报名、学生项目获奖等情况,设学院优秀组织奖若干项,奖金10000元。

(二)配套支持政策 

1.获奖项目学生可申请创新学分; 

2.优先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支持; 

3.在校生的获奖作品申报当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优先推荐。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大赛通知精神,总结往届参赛经验广泛发动,细化形成工作方案

(二)各学院要通过动员会、辅导报告、交流学习、典型案例剖析、初赛等活动,大张旗鼓加强赛事的宣传,动员师生广泛参与,鼓励跨学院、专业、年级组团参赛。

(三)各学院要组织力量,成立教师指导团队,认真做好参赛项目的团队培育、项目指导、项目对接、产权保护等工作,积极邀请企业行业专家参加项目评审,有针对性的开展指导,为创业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九、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项目计划书。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佐证材料。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相关材料。

3.项目展示PPT内容应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二)报送要求

1.推荐参加复赛材料报送时间:61日前

     2. 推荐参加复赛材料(含项目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十份)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报送至教务科研处和对外合作办。

 

联系人: 梁坤伦(创意组)

             欢(初创组、成长组)

             含(就业型创业组)

 报送地址:行政楼305室(创意组)

  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初创组、成长组)

 信息大楼201室(就业型创业组)

     联系电话:0371-68784555(创意组)

          0371-68787587(初创组、成长组)

       0371-68787296(就业型创业组)

 电子邮箱:446202602@qq.com(创意组)

 99359059@qq.com(初创组、成长组)

      43463666@qq.com(就业型创业组)

 

附件一:黄河科技学院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评分细则

附件二:项目计划书格式要求及提纲

附件三:黄河科技学院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参加复赛项目汇总表

 

 

 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