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综合事务部职责
1、收集国家和地方部门对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法规及各种用人信息,及时在就业网站、就业专栏等校园媒体上发布。
2、维护就业网站,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有效、可靠。
3、协同教务处制订《就业指导》课教学计划,协调组织《就业指导》课的授课、考试工作。
4、指导各院(系)做好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及传递工作。
5、开放毕业生就业信息查询室,受理毕业生有关就业方面的日常咨询,做好年度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就业书籍的补充、借阅工作。
6、组织实施对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工作。
7、参与校内毕业生招聘会的组织工作,参与走访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市场开发部职责
1、拓宽、完善以学校为主导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收集发布有关需求信息;加强与重点工矿企业的联系,广开就业渠道,逐步建立稳固的就业基地,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2、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学校有关就业市场开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做好毕业生资格的初审和上报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
4、组织举办不同规模的校内各类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双向选择洽谈会,做好全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会的组织与指导工作,做好用人单位来校的接待工作。
5、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意见,研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数据,为学校教学和专业设置工作提供借鉴。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河南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职责
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日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学校有关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的就业宣传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咨询,指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三、拓宽、完善以学校为主导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收集发布有关需求信息,组织举办不同规模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洽谈会;加强与重点工矿企业的联系,广开就业渠道,逐步建立稳固的就业基地,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四、做好毕业生资格的初审和上报工作,组织办理毕业生就业、离校手续,指导院(系)做好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及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意见,研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数据,为学校教学和专业设置工作提供借鉴。
六、对年度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增强服务意识。继续弘扬“大爱”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对来中心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要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作风。
●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开拓进取、知难而进、敢于创新,破除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思进取等思想观念,树立团结、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
●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中心办事的校内外人员,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要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科室经办人办理;若经办人不在,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及时交经办人处理。
●提高办事效率。合理安排处室人员,及时完成上级安排及学校兄弟单位需协助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今日事今日办,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
●加强廉政建设。按照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杜绝一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反法纪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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